陈CY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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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去电建观澜海赋家园四期进行认筹,开发商以我四年前有信用卡逾期(非恶意逾期并早已结清)为由拒绝认筹并称是住建委同意他们这样筛选客户(有电话录音),我当即提出质疑:我拥有长沙市购房资格,逾期现象顶多是影响我首付比例,再不行也无非是付款方式更换而已,但不能作为我不能办理认筹的理由;之后我致电省住建厅投诉,对方不予受理;致电市住建委,对方以自己无执法权为由要我找岳麓区执法局,随即我拨打10来次岳麓区执法局电话后终于有人接听,对方答复我他们管不了,要我拨打12345,对方在了解我的情况后说要我在线等并去请示领导,最终答复:“我们没有权利约束开发商的认筹行为,这件事属于双方买卖自由,开发商有权选择客户”我对其回复表示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:“既然开发商可以选择客户,要还要公开认筹做什么?不直接卖给关系户就好了吗?”12345回复:“我们会把情况向上级部门反馈的,15个工作日给您回复”,但认筹只有一天时间了,15个工作日,我还要你回复做什么?通过这次买房经历我有以下几点感受:1、开发商与客户之间信息、地位严重不对等;2、开发商有多种手段把房子卖给他想卖的人;3、部分监管部门形同虚设、相互推诿,不作为;4、老百姓真的是投诉无门,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;房子我可以不买,但这种不公平的待遇我真心无法接受,望政府真正替老百姓说话,我依然相信大部分政府职能部门是作为的、是亲民的,不要让这种奸商,害群之马玷污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秩序!
2018-06-08 18:19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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